Casablaca

  “假如我们的文明教会了我们怎样让性的感染力适当而微妙地流动,怎样保持性之火的纯净和生机勃勃,让它以不同的力量和交流方式或闪烁、或发光、或熊熊燃烧,那么,也许我们就能——我们就能——终生生活在爱中。”

——— D.H Law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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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白烨 
第一章 孤独的情人节
第二章 多情的多伦多
第三章 黄昏的马车
第四章 梦中的轨迹
第五章 幽访贝拉古堡
第六章 风雪夜行人
第七章 印度处女的红绸带
第八章 魅幻惑影
第九章 巴黎梦寻
第十章 魔毯
第十一章 北京才子
第十二章 裸画
第十三章 东方的诱惑
第十四章 林歌在悠扬
第十五章 伤感的卡萨布兰卡
第十六章 女人
第十七章 狂悲狂喜
第十八章 圣
后记 贝拉

 

节选



        我爱上你时是在听《卡萨布兰卡》
        当时在法国餐厅我们坐在黯淡的昏黄中
        彼此深情凝望着,品尝香槟和鱼子酱
        随后做爱在挪威森林漫长的暮色

        恍惚身临其境牵着手
        如在那黄昏的马车上
        我们避开晃动的光线
        但月光洒满我胸前


        在那辆老式的一颠一簸的马车帐篷里
        我感受到你也像那飞驰的马蹄一样
        在荒原我的土地上纵情奔跃
        洒下斑驳的印记


        不知是光影还是梦幻?
        难忘一次次亲吻,在闭上眼睛的卡萨布兰卡
        但此刻眼泪簌簌而来,那一切竟成追忆
        让我独自沉浸在伤感的卡萨布兰卡


        亲爱的,我爱过你,但不能永远
        我含泪向你的背影挥别
        卡萨布兰卡留下过众多破碎的心
        我从未真正到过卡萨布兰卡

        我不必去那儿
        但我们流星般的爱情故事
        会在卡萨布兰卡的宽银幕上演绎
        亲爱的,我爱上你时是在听《卡萨布兰卡》

孤独的情人节
(引子)


    这是公元2003年2月14日的情人节,我独自走在多伦多卑街(BAY STREET)的最南端上。
    去年的情人节,我在哪儿?想了想,应该是在上海,但去年有属于我的情人节吗?
    没,没有。不对,有的。我怎么这么健忘呢?
    我深深呼吸了一下夜空气,再朝前走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片摇曳闪烁的灯火,在波光粼粼的水岸边高高耸立着一座巨塔,这是什么塔?怎么不像CN塔?我揉了揉眼睛,再定神一看:不是!
    我弄糊涂了,我这在哪儿?不是多伦多吗?可怎么刚才周围银装素裹的皑皑白雪一下子消失了,替代的是周围密密麻麻像蚂蚁般爬行的人群,传递着我久违的语言,我呆呆地看着从遥远而来的巨塔,竟还是这么熟悉,在刹那的恍惚中,我跌回了时光的隧道……
    直到我的眼泪喷薄而出,一切都才回来。我踩在厚厚的雪上,任寒风吹痛泪痕,默默消受着我又一年苦涩的情人节。虽然去年的情人节有着心形巧克力的点缀,但怎能下咽呢?那从john手中接来的鲜花,是花葬自己生命的末日?怎堪回首?仅仅一年,像整整一个漫长的世纪,
    此刻是夜晚,安大略湖岸的天空中那片东方式的湛蓝在渐渐褪色,我目睹着由金子涂抹的皇家银行大楼在夜色中闪闪发光,不禁思绪万千。我在那个曾经和John一起走过无数次的路口放缓了脚步,看着沿街的广告牌上和橱窗里那梦影般光怪陆离的霓虹灯,我似乎看到的是那团在我心里渐渐黯然的火焰——它曾经是怎样烈焰般地穿透了我的生命和灵魂。我走过front street,没几步就来到了芭蕾舞剧场,刚步入门口,音乐就一如既往地响着——轻快,经典,迷人。
    我孑然一身,而我周围却有成百上千对的情人们。我的手中不经意地捏着两张早已预定好的票。我站在人群里,在片刻的恍惚中,突然感到我不再想念任何男人;我在想我正写着的这本名字叫《伤感的卡萨布兰卡》的书。这本书对我来说,已经变得比他,比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更加重要。这本书说的仍将是生与死、爱与性吗?是前所未有的把心都掏空了的真话吗?除了伤感而性之火熊熊燃烧的爱情外再没有别的吗?
    我一边陷入这个关于“生与死、爱与性”的思索,一边一头扎入了潮水般涌来的情人群中。John昨日离去的背影一直在我的视野里,凝固在我泪眼朦胧中;他凄凉的脚步声也好像在空旷的水泥地上回荡,惊骇了那颗伤感之心。也许因为经历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我的身心已经痛到麻木了。表面上我对与john的这一次分手看得比我以前经历的任何事情都平静,但忧伤是被掩盖在沉寂之中的,毫无疑问,我肯定是伤痛的,就好像是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颗最有价值的珍宝不小心掉进了海洋,痛啊!但也无奈,你寻不回它了。我所能做的就是释然,也感恩命运让自己曾经真实地拥有过他,可以长留在我生命长河里瞬间里的光辉。
    John是我生命中双重的心灵治疗大师。是他,当我空空如也,当孤独已经到了无法再孤独的地步,且我的整个儿肉身都退到了死亡之墙上,再没有后路的时候,让我继续活着和爱着……
    这一次,又是他的离去让我真正从走火入魔的疯狂病态中醒忽过来。
    我在想等我观看完《天鹅湖》,回到我们曾经共同生活过的湖边公寓,坐下来给他好好写一封信吧,告诉他,我一想到已失去了他,就感到如此痛苦,但他不必回来,因为,因为我不久又将远行,而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但我已决定开始写一本纪念那段岁月的书,来使他伟大的的爱情不朽。我会告诉他,这将是不同于以前的《9?11生死婚礼》和《贝拉的神秘花园》那样缺少沉淀的作品,他让我找到了生与死的巅峰和深渊,在梦境的隧道它们是相连的……
    两张票都给剪了,面对华丽的舞台,置身华丽的人群,在如潮的掌声里,我安然地守着一个空位,守着生命中的这道空缺。
    等芭蕾舞剧散场,在场内所有的灯光都一下子点亮的刹那,我看到了人们荡漾在脸上那如舞者足尖般灵动的表情——这与我心中的苍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突然明白,曲终人散,我过去的生活已经结束;我不得不承认,我正在写着的这本书不过是一个坟茔,用来埋葬在我心中所有伤感的印记——以及曾经依附于爱情,属于男人的我。那是今夜以前的事。从此以后,我的身上凝聚着男人们的力量,让我足够抗衡人类的苦难。死亡在我身后,诞生也在我身后。我打算去过灌木荒野中的精神生活,让内心携带所有充满阳光、自然的东西。
    我可以肯定john不会是我最后一个男人,也不会是我最后一次爱情,人生本是为了满足不断的欲望,灵魂是维持爱情圣火的守灶女神。可以想象在我生命最后的一刻,我的心中依然充满着爱情,而所有我爱过的男人其实只是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不是叫格兰姆,也不是叫John,而是叫做爱情———像群星一样在天际形成了闪亮的星座。


第一章 多情的多伦多

    是啊,所有的力都使在那一处,所有的爱都交汇在那里,所有的火光都在那里电闪雷鸣,犹如一个坠入海洋中的人正在死死地抓住救命的稻草般,那是一个人在死亡前对生的最后挽留……我挤压着他,包裹着他,汲取着他,他发出了惊呼,而这惊呼又只能在喉咙口打住;他动弹不得,抽离不了,整个人僵成一团,陷在瞬间欲死了的绝美中,他真正成了我的血肉,女人的骨烙,圣母的孩儿……


    离开挪威的森林之后,我们几乎游历了整个北欧,最后,我们又飞回北美,在多伦多暂时居住下来。选择在多伦多生活,是因为我对安大略湖有一种至深的情结,还可以经常去看望近在咫尺的格兰姆父亲瑞奇;况且,它离纽约很近(john需为一宗商业上的法律诉讼频繁回纽约。)
    那是10月的下旬,多伦多深秋的风已经有些寒意了,我和john在我们下榻的皇家约克酒店里约见了一位大胡子房产经纪人安东尼,让他给我们找一套面对着安大略湖的公寓,他说手头真好有一个全新的单元,在39层,面向湖,就在附近,与CN塔(全世界最高的电视塔)为邻。我们与那套公寓房一见钟情,立刻就想拥有它,大概仅仅化了3天时间,我们就已办妥了买房的各种手续。
    唉,我该怎样向你描绘我们的新生活呢!
    记得我们入住的第一天,黄昏时分,我们一起在这39层高的公寓露台上看日落。我们站在和煦的微风中看着太阳由鹅黄变成猩红,最后消失了。对岸美国岛屿上峰峰岭岭,树影水流笼罩在玫瑰红中,在紫色的天际下象永恒的花朵在熠熠闪光,真是一大奇观。仿佛整个半空中都跳动着玫瑰花般的色泽。这幅景色太美了,几乎令我欣喜若狂。我想张开双臂拥抱这闪光、永恒的湖泊,然后抱着它们死去。我从安大略的大自然中获得了某种支柱。在冰冷的寒风中,我仰望天穹,让风吹走我的心,带她去天堂。
    “亲爱的,有点冷,我们进屋吧!”见我单薄的衣衫被风吹拂着,john关心地说。
    “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吧,这太美了,太美了,”我声调奇妙,痴痴地望着眼底下的岛屿湖泊,谵狂般地吟咏着。“这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美的景色。”
    他向后退了几步,随后走进卧室里拿来一条披肩悄悄地为我披上,留我独自一人象一尊塑像般地站在那儿,面对闪着神秘光芒的天空发呆。那玫瑰色已经褪去,巨大的白亮亮的星星已经出现在天际。使生命澎湃般的激动。这种激动是从梦幻般的接触中,从冥冥的合一中产生出来的……
    你知道被一个充满着魅力的男人深深爱着是怎么一回事吗?你知道白天是怎么缠绵温馨,晚上又是怎样的长夜难舍?
    每天我的情人都会在他的东方女人身上发现一种新的诱惑和一种前所未有的陶醉。暮色中我们经常坐在可以俯视对岸中央岛的露台上,倾听着星月和谐悦耳的天籁,同时两人都在想着不久又可相互拥抱直到又一个天明。有时我们整天睡在床上,甚至连阳光都不让透进房来。窗帘紧闭着,地球对于我们来说,暂时停止了它的转动。
    地球是什么?我慵懒懒地躺在床上忽发奇想:地球,她不就是一个硕大的丰乳肥臀的女人吗?瞧她天鹅绒般的躯体随着海浪而涨大、起伏,她总在大汗淋漓、极度痛苦的王冠重压下顽强地蠕动着。她还像我一样,一次次地在赤身裸体的交合后,飘浮在星星紫光笼罩下的云彩中,整个身体在狂热的激情支配下放出全盛的光芒,从丰硕的乳房到隐约可见的大腿,都可以印证太阳的光辉。她在四季和岁月间邀游,是一代延续着一代的女人的生命。当一场盛大的狂欢以突发的狂怒攫住她的躯体时,她会抖去天空中的蜘蛛网,以暴躁的兴奋心情降落在自己的旋转轨道上……我还常常在这么幻觉着她———有时她真的好像一头温柔的母鹿或母羊,不小心跌进了陷阶,睁着茫然的眼睛,心怦怦跳着,躺在那儿等待。等待什么呢?等待救渎她的另一次爆发在兴奋点上的吼叫嚎喊……
    这不,我的身体正从那翻云覆雨的兴奋点上一次次闪电般地划过。
    “亲爱的,你为什么会这么爱我,能告诉我吗?”想起JOHN为了我竟放下自己的事业,我感动不已。
    “因为,”john说,“因为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当你象现在这样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我左面靠近心脏的肋骨有一根弦,跟你小小的身躯同一个部位相似的弦紧紧地维系着,难分难解。如果哪一天命运把我们远远分开,这根情感交流的弦都不会折断,只是我的内心会流血。至于你——你会忘掉我吗,亲爱的?”
    “不会,不会的,我爱你,JOHN。”我像小鸟一样躲在他的怀里,连自己也分辨不清那连声说着“不会”的含义,是指不会分开还是不会忘掉?
    我陶醉在JOHN每一次手指的温柔触摸中,每一个深深的对视都会唤起我强大的身体本能。我们野性又温柔地做爱,对我来说,做爱仅仅是爱情的一小部分,每次都在迅捷地引发我无数次曼妙高潮之后最后同时抵达更剧烈的巅峰,这是多么令人激动啊!他对我毫不掩饰的强烈索求引发了我体内一直隐伏着的巨大火山。
    “亲爱的,上帝知道我多么爱你!”他总是这么说的。
    每一个清晨,从睡梦中醒来的john总是“嚯”地坐了起来,久久地俯望着我,直到我睁开惺忪的眼睛,他的吻才放肆地落在我的脸庞和唇上,犹如阳光在向我问候早安。那一刻,一种恍如流液似的东西从他的目光里传到了我的周身,把我春怠融融地包了起来,心中象滋长着的温柔的玉簪花似的温柔的东西……
    啊,这半睡的、饱和着热烈情欲的、结实的男人肢体,是多么撩人肉欲,多么可爱!
    那些温暖的日子里,空中浮荡着花的香馨,许多东西在结着硕果,阳光的精华充满着肃静的园里。



    那晚完成了这件事后,我倦慵得就想要睡去。
    在黑暗中,我叉开两条腿,月光被留缝的百叶窗折射成一条一条的光,斑驳地洒在我的身上,我闭上眼睛,沐浴着月光女神的温柔,渐渐地就要进入梦乡。
    突然,一旁的john调皮得就像青蛙一样俯身在我的两腿之间,他把光束极强的手电筒照在那上面……
    这叫我兴奋起来,睡意全无。他说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看过一个女人的下体,他要探究她的神秘所在,她究竟是怎样产生磁场,有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巨大吸力的。
    “看上去它就像含雪的玫瑰蓓蕾(roses filled with snow)”他说。
    这让我记起有一次我在一座雕像上看到过一个真正的女人下体——那是罗丹的作品。
    她的腿叉得很开,我记得这个雕像没有脑袋,只有一个下体。当时,我就想女人原来只是两条大腿之间有一道缝而已,男人一生的使命不过是一个打造肉欲的工匠,性的神秘感其实都是由意淫想象而来的。
    我再次闭上眼睛,感受着他目光的抚摸,我能感到那座仙境正渐渐地向他展开,那是一朵黑色的郁金香还是含雪的玫瑰蓓蕾……他发现什么了吗?女人不就是一个幽洞而已?所不同的是魔洞和死洞的差别。
    我当年作为日本《朝日新闻》社国际部的记者去孟买采访时,就从一位老妇那儿知道了古印度有一种传说,说的是关于“性神庙”里的那尊巨大雕像,是一男一女的交媾图,名叫“夏娃的魔洞”。
    相传在远古时代,有一个名字叫夏娃的处女和一名健壮的男子交合时,少女起初疼痛难当,但不久便渐入佳境,越来越疯狂,到后来那个男人精疲力尽了,她还在疯狂索求,身子失控般地无论如何都停息不下来,她的身体里卷起阵阵狂风般地紧紧席卷起男子的阳具,无论男人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使得自己抽身而出,最后,最后,他们就在交合中死去了……
    后来,一个石雕家就为他们留下了永恒燃烧的一幕。
    多少年来,一代又一代印度女人都把夏娃当作性的圣者,朝拜她,仰慕她,更努力地练就性的神功,视“夏娃的魔洞”为性生殖的图腾,似乎更带有某种精神的意味。
    是上帝在不经意间造就了世间某些女人的神奇造化?
    此刻,当我把这个问题带向自己,好像有点羞于启齿的感觉,不过,超脱了,也就变得神圣了。
    “谁是当之无愧的魔洞?”这样的问题最好叫我那些要死要活男人们的躯体来告诉你吧,我只能说这是上帝为人世间创造的一个奇迹,它不是传说,不是修炼的神功,而是……
    且让我慢慢来说出这一神奇力量的发现吧。

    犹如我生来就不是处女一样,上帝让我曾经饮恨的那一处具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磁石般的吸力,是与生俱来的吗?好像是吧,只是一直不知道自己有这个魔力,只要死死地一收缩,那一处可以爆发像拳头一样的力量,紧紧攥住男人不放,在河水泛滥的怒潮里照样令他动弹不得、完全无法抽离,成为一叶活水死舟。

    回想起来,对这神奇的发现还缘于当初我为了写那本《春色无边》时的一段采访经历。
    不可否认,我写那本书时,对名艺妓在性爱方面的炼历也做过深刻的考察。
    让我为你打开那扇位于东京世田谷区豪华大宅的门吧。
    这里的名艺妓不是大家看到的那种脸涂得像石灰般苍白后浓妆艳抹的样子,也不是在舞台上拨弄琴弦载歌载舞的光鲜模样,她们与普通的女人装扮没有区别。她们着简洁款式的清白花纹的和服,而在修炼的时候,则是群裸的。
    修炼的内容简直太多了,修炼的过程也太春色无边了,会令所有的读者震惊得瞪大眼张大嘴的,因为当初已在日本见过不少世面,又身兼《朝日新闻》国际部新闻记者的我就是这样被惊吓着的,它远比古代什么春色宫廷里的千姿百式的媚画要内涵深刻的多,那些古画多少带有些作秀的感觉,连闺房术都只是形诱,说不上真正出世般放浪形骸的内神之功;而日本的艺妓们为了征服和掠夺财势男人,如痴如醉地磨练身子的本钱,从手姿的玉展到脚趾的娇翘都充满着调情的诱惑,性的力量就更是主课了。目睹那情那景,外人看来很有些滑稽可笑,但如此锲而不舍的精神倒也真令人感慨无尽。
    仅说说眼神的训练吧。
    女人看情人时候的眼神是必须演绎出一个春水荡漾的过程,那是一幕幕无声的电影片段,通过你眼神的流转凝视,无言地传递自身欲望的渴求,怎样的眼神代表你爱他;你感动;你灵欲来了;你已经润湿;你被融化;你想拥抱高潮;你要彻底吞噬他……
    女人的眼神要达到那样出神入化的境地,很难吗?
    如果说女人的眼神是一个情感的出口,那么何处是女人欲望爱情的进口?
    在格兰姆来东京出席根据我的那本《春色无边》改编的电影首映时,那情人重逢的夜晚,在月光与火球缠绵的美景良辰里,微闭双目的我眼前老晃动着艺妓修炼身子的神力功法时挥汗如雨的真实场景,渐渐地我就感到自己在漫漫地变得空灵,仿佛所有的火势都往那一处蔓延,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失却了它的知觉和重量,惟独感到那核心地带越来越云聚着力量,慢慢地像是刮来一股巨大的龙卷风,我死死捏紧着拳头,拱起身子,绷紧身上的每一寸肌肤,脚趾是弯曲的,关节蜷缩着,我的表情因为要迎接巨大甜蜜的苦痛而微微扭曲,在这样夺人魂魄的气势里,我披头散发地迎来了生命前所未有的怒潮,发出了磁石般的电力。
    是啊,所有的力都使在那一处,所有的爱都交汇在那里,所有的火光都在那里电闪雷鸣,犹如一个坠入海洋中的人正在死死地抓住救命的稻草般,那是一个人在死亡前对生的最后挽留……我挤压着他,包裹着他,汲取着他,他发出了惊呼,而这惊呼又只能在喉咙口打住;他动弹不得,抽离不了,整个人僵成一团,陷在瞬间欲死了的绝美中,他真正成了我的血肉,女人的骨烙,圣母的孩儿……
    多么美!多么壮烈啊!在一阵紧似一阵的狂风席卷里,我的小拳头握紧着他的小可爱一起水波荡漾,冲浪,冲上云霄,坠入雾里。我们真正结合了,就像血与肉的不可分离,我们互着了,我们磕着了……就像无数次他的蓝月光被融化在我的眼神里一般,我的灵肉之躯再次吞噬了他,我感到身子犹火鸟般兴奋得燥热难耐,令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迎受雨的倾盆浇灌,幽道如喘不过气来的小童,唤出一阵阵急促而又深深的呼吸,知道吗?祈来的雨才甘美,让我为自己祈祷爱情的雨露吧!哦,来了,来了……我的孩子!
    不必着墨他的疯狂痴颠了,不必,他从惊呆到自傲,凡是身上能表达神情举止的地方,他都极尽宣泄了,连一根根头发都漾起了喜悦的喝彩,连床都在他的欢呼声中发出了起伏的窃喜。他碰上了万千女人中仅有的稀世名器,他的男性尊严岂不是可以大写特写?总之,他的自豪感从雨点般的吻里尽情地释放了。
    过后,我在虚脱中瘫软地倒在他的怀里,热泪盈眶,激动难安,我一千次一万次地感谢上帝的恩泽,天哪!上帝,您到底赋予了我怎样的使命,让我不曾拥有处女之身,但却具有了天生的神奇魔力,我今天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体里还潜藏着如此巨大的爱情瑰宝——我的本钱——我的女儿身的价值;我骄傲,因为我不需要像艺妓那样修炼,女神是天赐的,尤物是天生的;我自豪,我太自豪了,我能成就女人们所不为的性神功,再伟大的男人只能成为我水中的一叶死舟。
    我征服了男人,也等于征服了世界,这世界本就是男人的。

    “告诉我,您一生最难忘的一次做爱是在什么时候?”在一次欢爱过后,我慵懒地躺在睡美人沙发榻JOHN的身子上问他。
    他稍稍坐直了身子,把我揽紧在他环绕的双手间。
    “说真话,一定要说真话。”我进一步要求道。
    “我说了,你也要说。”
    “一言为定!”我的右手在他的左掌心里拍了一下,以示同意。
    “最难忘的当然是那个在上海的除夕12点了。”他低沉的声音说。
    “不,不可以说我们之间,要说我们以外的。”我撒娇着。
    “那让我想想,”他沉默了片刻后说:
    “那是我17岁的时候,不错,正在读高中,当时学校里有个教我们音乐课的老师,叫芭芭拉,她那年应该近30岁了,看上去是那么高贵美丽,金色的长发,灿烂的微笑,眼睛里闪出温暖的光芒,那枚戴在她无名指上的戒指说明她已婚,我不知怎的,每一次见到她心里就感到亲切踏实又有点波澜起伏,她对我非常好。那个时候我生活上是靠叔伯接济的,比较清苦,根本买不起昂贵的唱片,但我非常迷恋音乐,喜欢欣赏“甲壳虫”乐队演唱的歌,于是,放学以后我经常与另一位男生结伴到芭芭拉的音乐教室去听唱片,在她那儿有许多各种各样流行和古典的唱片。我们每一次都听得很入迷,直到夜色阑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说真的,芭芭拉老师让我一次次想起我少年时期的母性偶像《红与黑》里的德瑞那夫人。在我整个成长过程中德瑞那夫人好象站在我遥远的但又触手可及的彼岸,注视并照料着我,这种感情的纯粹使我感到母爱的温暖。你知道,我幼时便失去母亲。在我的少年日记里,我把那位以母性的宽阔胸怀照料着于连的只有在文学世界中出现的的德瑞那夫人当做我的母亲,每天向她诉说心事。如今我感到这位充满着母性之爱的女子真实地走入了我的生活。
    记得那是临近暑假的一天傍晚,我像平时一样放学后来到音乐教室听最新唱片,那天,和我一起来的男生有事先回家了,就剩我一人。没多久,芭芭拉老师走进来,交给我两个礼品大盒,说是买了我们最喜欢的整套的“甲克虫”乐队演奏的唱片送给我和另一位男生留纪念,因为她下星期就要离开学校、举家搬迁到加州……
    那一刻,我真的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眼泪一下子里就掉了下来。我记得留声机里播放的就是那首《挪威的森林》,”停了停,john的手轻柔地抚摸了一下我的脸说:“亲爱的,对不起,我一直没有告诉您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这首歌,在我们真实的挪威的森林里,我也曾经回想起这段往事……”
    “你说下去。”我打断了他。
    “芭芭拉老师很吃惊,没有想到一个大男生会这么依恋着她,她像母亲一般安慰我,轻轻地拥了我一下,这一拥,我就更失去理智了,我紧紧地拥抱着她,像抓住什么似的,渐渐地青春的烈火就冲破一切地燃烧了起来,她也好像被我撩拨了起来,深深地吻了我,手在我敞开的胸前不断地触摸着,她示意并引领我从教室右侧的门走到地下室她平时中午休息的房间。
    那真是难忘的一次,当我们整个儿融合为一体的时刻,她疯狂极了,吻我的眼睛、嘴唇、耳垂,不断地呻吟着,叫唤着,四肢把我身体夹得紧紧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女人做爱,当然就会难忘。”
    “那后来呢?”我追问道。
    “事后,她告诉我说我令她感到幸福,后来她离开学校以后给我寄给圣诞卡片,称我为亲爱的男孩。我也回赠了,再后来就没有一点音讯了,至今都没有再见上她一次,算起来她都应该快70岁了吧。不知道生活得好不好?”john若有所思。
    “怪不得您之后一直都有恋母情结,在挪威森林里对一个可以当你女儿的我大叫‘小母亲’,对不对?”
    “有一点吧,最初的东西总会对人生产生一些影响。对,我说完了,该轮到你说了。”
    我说,我说什么呢?
    也许他以为我一定会说与格兰姆的事情吧,这是他一直想打探又一直小心翼翼躲避的问题,连我都认为除了与格兰姆的一切是最难忘的,还有谁呢?
    但,从我嘴里说出来的却不是格兰姆,那是由衷的,真实的,最难忘的……
    也许是因为与格兰姆的每一幕都太浪漫太难忘,反而此刻眼前浮现的却是14年前的那慕永生不忘的往事。
    那年我23岁,在东京大学读研究生,那是一个暑期,而且还是我生日8月8日的那天凌晨。
    恰恰与john最难忘的一次是在地下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是在东洋之顶的富士山绵延群峰的山顶;也恰恰与john恋母情结相反的是我的恋弟情结。
    话从8月7日的早晨说起。
    吃早餐的时候,我可爱的东洋小情人海天忽发奇想提出要带我去富士山住一个晚上,并在次日到富士山顶来庆祝我的生日。
    我欢呼起来,那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啊!说走就走,我们收拾好碗筷,就准备了一些随身携带的用品,为了御寒,我们还带上了一条旅行用的羽绒厚睡袋上路……
    我们到富士山脚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黄昏了,我们随便找了一家温泉旅社过夜,并且早早地入睡了,为了赶乘第二天去富士群峰山顶看日出的早班小火车。
    在凌晨漆暗的天际下,我们的小火车往山顶上盘旋而上,车上的人很少,因为我还处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我就将头靠在海天的肩上打起了瞌睡,直到他将我唤醒。
    夏天的富士山顶真冷,我的身子在不断地颤抖。远近望去,一座座群峰还覆盖着皑皑白雪,我们俩抱作一团,双双钻进睡袋里避寒,我们一起哼着歌谣,然后听那歌声回荡在幽谷间……
    最激动人心的一幕来临了,在蒙蒙的黑暗中刹那间整个天宇就亮了起来,从东面冉冉升起了一轮红彤彤的旭日,“哇,多么美丽的日出啊!”裹着睡袋里的我和海天一下子欢呼着跳了起来,日出的光辉照耀在我身旁小情人的脸上,那么美,使得他整个儿的脸上呈现一种无比神圣的暖色调。
    我们的身体在刹那的光辉照耀下狂热地舞蹈起来,那么强有力地要与天地、与爱情、与日出融合……太阳燃烧了我们,爱情燃尽了我们,天地燃放了我们,直到太阳已经远去了,而大地山峦整个东方的世界已经透亮,直到那两具瘫软横躺着身子苏醒复元过来……
    那真是我至身最难忘的一次做爱,除了那一刻的感觉,还因为……
    说到这里,我止不住泪水奔涌,john急忙起身去拿餐巾纸来为我拭泪,是啊!谁能想到几年以后,我的小情人就是在我们曾留下过最温馨回忆的富士山顶上纵身一跃,成为一颗葬身于富士山脚下的我的东洋爱魂。
    其实我与海天之间的感情很深,那种深仿佛是来自童年时代甚至是在我们生命诞生之前:他无数次地让我想起童年时代我曾在大兴安岭草原上邂逅的那个吹笛子的牧童少年,或者他就是在上海淮海中路的弄堂里与我昏天黑地玩掉了整个年少的邻家男孩;那是人与人的深情和爱,尽管我们在一起时也常常掀起欢爱的浪潮,但与我和格兰姆之间纯粹的就是作为男人和女人之间赤裸的爱情演绎是那么的不同。
    我稍稍平息了一下哀伤,然后对john说:“亲爱的,你觉得我像不像中国女人?”我的意思是想知道在一个美国男人眼里,我是不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女人的形象。
    “你像中国的女神!”
    我歇斯底里般地大笑起来,我怎么在美国情人那儿成了圣洁的女神了?我这个曾穿梭于中、日、美男人爱情中的女人,曾在爱欲的泥潭不可自拔的热血女人,永远都成不了一尊高贵的女神的。
    “亲爱的,你是爱情女神!”john又补充了一句。
    我更是笑得花枝乱颤, 爱情女神,女情圣?是不是?
    John这么说也有道理啊!一个与小情人竟登上富士山顶、在日出的瞬间光辉中激情做爱,也真够“神”的了!还有,一个与面前这位年龄可以当大叔的,在上海除夕之夜的小车里以做爱来欢度新年、以高潮来与天国的爱人通灵,难道还不够“圣”吗?
    他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更多了,都被我封尘在那个天国的盒子里了。
    一神一圣,我突然感觉我真的是那么神圣,爱情的神圣之旅我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了,john没有说错,一点都没有说错。
    我有点感动,就转过身来扑入了john的怀抱。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迷恋你这双美国男人的眼睛,因为我很迷恋我自己,为什么我总看不清自己,要通过男人的眼睛来看呢?”
    john吻了我一下,就紧紧地搂住了我。
    我突然心中就滋生出一种苦涩,倒不是感慨自己在情圣世界一路走来的代价,而是,而是,我其实始终在叛逆一种中国传统的东西,那种东西的概念是浑沌的、但却融于我前人的血液里,比如说我母亲,她是我最亲近的人,但在爱情观上她又恰恰站立在我的对岸,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纯净得犹如圣洁的女神,在我父亲离世的那么多年中,她完全彻底地远离男人,在我母国文化传统里,那就是女人纯净的代名词。我为此与她剧烈地持理,她总是沉默总是微笑,但生活照旧是修女般的。于是,我就示范,爱上一个又一个男人,在这种有意无意的叛逆中,我走向了“圣”,她依然是那一端的“圣”。
    “你这样的女人就是专给男人来享受和欣赏的。”john在我的耳鬓厮磨低语。
    我是怎样的女人?
    我究竟是怎样的女人??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怎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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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黄昏的马车

    是的,只有这撩人的魁北克夜色,只有这夜色下的温柔,我的耳畔听见的是风的声音、歌的声音、马蹄奔驰的声音,还有情人疯狂的谛语。尤其是那马蹄落在地上的富有节奏感的奔跑声,与压在我身上的情人那飞速耕作的节拍是那么吻合,此起彼伏,我被这声音深深陶醉,身体像土地般舒展和肥沃,我也想唱歌,我的生命也开始腾跃,像只快乐的羚羊,迎受雨的浇灌……


    提起去魁北克古城旅行,还是我的提议,我对它产生兴趣是在我第一次去巴黎的时候,我曾在巴黎街头与一位法国老太太聊天,她言语间流露出对巴黎人流太杂的不满。
    “我真想回到魁北克古城,我兄弟在那儿,那才是纯净的法兰西民族。”她的话言犹在耳,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挥去。
    确实,除了法国一些大城小镇外,在北美能够真正云集纯法兰西后裔的就只有魁北克古城了。
    在巴黎街头,什么样的人种、什么样的语言都有,像个大杂烩的小世界,但在魁北克古城,居民几乎是100%的法兰西白种人,谛听的是那委婉生动的法语。
    记得我当年大学时代的另一位也是学法国文学专业的女同学,是与盛燕子同班的,叫沈晓梦,好像就是远嫁到魁北克市的,关于沈晓梦的爱情故事,当年还着实在上外的校园里流传过一阵子。传她与一位四川籍曾在复旦大学学核物理的初恋男朋友谈了3年恋爱,竟依然是处女之身,而后来,与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的青年在邂逅3小时内就上床了。
    当年在巴黎时,盛燕子也对我说起过她,说沈晓梦曾告诉过她,她确实在恋爱的3年内一直保持着处女之身,特别是当她的男朋友后来工作分配到贵州山沟沟的核电站,她坐着千里迢迢的火车去看他时,他们在荒野中的小屋里依然保持着最后的防线,他们都认为要等到结婚的那一天才能冲破它。以后,沈晓梦与日俱增的出国愿望使得她打消了与男友成婚的计划,最后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把自己的处女之身交给了男友,那晚,她躺在女生宿舍的床上一丝不挂一动不动,像神圣宗教般的委身,眼里含着泪花,没有痛苦也没有甜蜜。第二天沈晓梦就与男友分手了,迅速搭上了可以通往出国之路的鬼佬的列车……
    在魁北克的大街小巷,我留意过路的行人,希望能够重逢久别的老同学,但全是清一色趾高气扬的法裔白人匆匆地走过。
    “你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似的,是找什么过去的影子还是过去的人?”JOHN在旁唠叨。
    “找青春的身影。”我把沈晓梦的故事说了。
    “不可思议。”
    “那有什么不可思议的,7、80年代的中国女孩在潜意识中就象一个个严正的卫士一样守卫着自己的闺门,她们管风流的男人叫陈世美——那是最坏的坏人;但是,改革的春风吹过中国大地之后,变化最快的就是女孩子的身心,她们的身体一下子就开放了,更开放的是她们向往自由的心灵,所以,差不多所有的女孩都把出国留学甚至出国嫁人当作首选。”
    “说真的,我看到的上海真让我吃惊,更吃惊的还是上海女人……”他望着我说。
    我羞怯地一笑,用手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
    “JOHN,你知道吗?很多外籍人都这么对我说,他们眼睛中的上海与纽约、巴黎、东京相差无几,我也这么认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仍是那么怀恋我儿时的上海,那时的上海才是真正的上海,一幢楼里的72家房客就像都是自己亲戚似的,张家姆妈李家伯伯的,真的很亲近,他们做什么好吃的我都可以去随便品尝。可现在整个城市在灰色的钢筋水泥的隔阂中,有的住了几年都不知道邻居是谁,就是见了面都毫无相干、老死不相往来的。”
    “你童年的生活很难忘吧。”
    “那当然。令我难忘的不是童年的伙伴和玩具,而是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好像每个人都在挣扎着活下去,没有任何奢望,如果说有的话就是求爷爷拜奶奶的祈望能够生活平安,人们整日战战兢兢的,怕接下来什么政治暴风雨降临到自己头上。夏天的晚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拿着凳子从家里出来乘凉,都坐在窄窄的弄堂内,男人们在路灯下打扑克牌,女人们三三两两地聊家常,老人们则手中摇着薄荷扇,表情是那么麻木。JOHN,你无法理解那个时代我苦难的民族。印象中那个时代的人们性别意识很模糊,男人活得不像男人,少女妇女一片青灰色,如果哪位女孩在男女情感上有些出格,那她的尊严将遭到极大的贬低。”
    “亲爱的,当年,除了你的中国前夫外,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其它中国男孩吗?”john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这真让我难以回答,因为我的初恋就是我的婚姻,看过我前面故事的人都知道那个叫阿根的中国男人,对一个少女时代的我意味着什么?
    然而在那一刻,脑海里恍然冒出了一个少年的形象,在清晰和模糊之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早到童年时代就已经喜欢过一位男孩了。当然那不叫恋情,是两小无猜的款款情深。
    我就对john说:“我在童年的时候喜欢过一个男孩。也许就是那少年为我建立了一个远旅者最初的尊严,让我平生头一次尝到了人生分离的苦涩滋味。”
    知道在中国最东北面有一个叫大兴安岭的地方吗?那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林海雪原正是我神牵梦萦的地方。我一生去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我4、5岁的时候,第二次是在8、9岁的时候。当年,我父亲主动要求去远疆的部队当军医。所以每一次我都是跟着母亲坐几天几夜的火车,去那么遥远的地方探亲。那种回忆真是很苍凉。
    多少年了,那片大森林、大冰雪、大界江、北极光的中国北疆成了我某种荒原情结,陪伴着我的人生漂流。真是神牵梦萦!
    记得在高高的大兴安岭山岗上,或有时就在低矮的小山坡上,总能见到一个穿着宽大军衣裤、戴红五星帽吹牧童短笛的少年,那个少年的父亲是个文艺兵,留着大胡子,很有大男人气概;少年的母亲是朝鲜族女子,永远穿着拖到地上的那种色泽艳丽的朝鲜族长裙。现在回想起来,少年那黑黑亮亮的眸子就像我童年天际的星光,还有他在玩耍时脸庞沾上的那些脏兮兮的黑泥也成了我岁月里挥不走的那抹色彩。
    记得有一次在黄昏的时候,少年带着我去丛林里玩耍,在回来的路上一片漆黑,我们都很害怕。这时,我胸前佩戴着的什么东西发出了夜光,原来是那枚“毛主席去安源”的像章,它在夜色中发出浅绿的亮光,于是,我就把它从胸口上取下来。我想起了《格林童话》中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两个孩子,因为父母无力再供养他们而要把他们抛弃在大森林中。可是两个孩子十分聪慧,他们四处拣拾白色的石子,在父母领着他们走向通往大森林的路上,悄悄地把白石子一个个地丢在沿途的路上。夜幕降临了,两个孩子孤独地呆在树林中。明亮的月光照在林间白石子上,这一颗颗白石子反射的月光,像灯标一样,指引两个孩子。”受这启发,我把这枚夜光像章当作照明的灯塔,一步一步地照亮丛林小道,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几天以后我忽然发现我的毛主席像章失踪了,我找到那个少年,问他是否看见过,他的脸红了,很不好意思地从裤子口袋里拿了出来。
    我一把抢过我的像章,感到很气愤,“你是小偷啊!为什么要偷我的毛主席像,你是小偷,我以后再也不和你一起玩了。”说着,就委屈地哭着奔走了。
    “不,不,我不是小偷,是你自己掉在地上被我捡着的。”那少年追上我,抓住我的衣服领子辩解道。
    “不,不,你就是小偷。”我甩脱了他,快步朝着大草原上飞奔。
    “不,不,我不是小偷,你不要冤枉我呀!”少年一路追赶着我。
    以后的几天里,我们见到就装作没看见,自己玩自己的,彼此都不理睬。
    一转眼,暑期就快结束,而我们要离开大兴安岭了。出发前的那个上午,我想去与少年道歉和道别,因为我很快就想起来了当时那枚毛主席像确实是自己不小心掉在地上而不是他偷的。我不能冤枉他啊!同时我获悉父亲也将调回故乡上海,而我从此是再也没有机会来这里,再也不会见到少年了,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依依不舍的伤感,
    我来到他的家却没见到他的人影,他的大胡子父亲说他一早拿着一把牧童短笛出门了。
    我一阵欣喜,因为我知道他会在哪儿?果然,穿过小小草原、在那矮矮的山坡上,他还是像平素一样身穿宽大的军衬衫、头戴红五星帽,向着远山峻岭吹奏着那首我熟悉和喜欢的《闪闪的红星》主题歌。乐声不断地回荡在山间幽谷,飘向那片荒凉的旷野和无垠的草原,飘进一位小女孩的心里。
    我站在他的背后,没有唤他,我默默地与他道别,与少年的背影道别。
    我一步一步朝后退去,他的身影越来越小,忽然我想起了什么,拔腿就又往前跑去,我从自己的胸前取下那枚能发出夜光的“毛主席去安源”像章,随后蹲下身子,悄悄地系在他的军用书包上——那只被少年撂在大树旁的、已经破旧了的军用书包。
    就这样,我坐上了火车,告别了那片童年的丛山峻岭。很长时间也不再去想它,只是有一次偶尔在日本横滨中华街上的一家卡拉OK店看到了久违了的那首《闪闪的红星》的MTV画面,那跳跃出来的潘冬子可爱的形象,骤然间就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那个少年。
    但不知为什么,最近我却老是想起那片留下过我童年足迹的地方,想起那个少年。不知他今在何方?……
    JOHN听了我的叙述后久久没有言语,我知道他一定深深沉浸在对自己年少时的那片苏格广袤的原野的追忆之中。
    我们在魁北克的LE CHATEAU
    FRONTENAC大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御下随身携带的行装,随后两个人轻轻松松就租了一辆带有敞篷的马车,向着从古城到乡村的法兰西文化遗迹驰骋。
    我们坐在马车宽敞的后坐,马车夫是个50开外的热情的法裔加拿大人,他头上戴着一顶十八世纪法国绅士的大毡帽,一件皮背心套在他毛绒绒的红黑格子衬衫外面,笑容灿烂。
    我和john手拉着手,被沿途的风景深深沉醉。
    魁北克古城的建筑依然保留着法兰西民族的艺术和文化史迹,我在想那一幢幢古老的房子和充满乡村情调的小街上,曾发生过多少关于男人和女人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那飞奔的马车此刻正把我们载向18世纪法兰西璀璨的文化长河里……
    看到john左手拥着我右手托着腮,不时地陷入某种深思中,我知道他一定还在为他的那恼人的官司烦恼,为了开解他,我头一次询问了他。
    “亲爱的,你那宗纽约的官司怎么样了。”
    “一切按照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打一场官司太费精神了,最主要是对方请的那位女律师很厉害,之前的二十场在法庭上的诉讼案里,有着19赢1败的个人业绩,我们这边实在是乐观不得。”
    “为什么你不请更能干的律师?”
    john笑了起来,“我们的律师也很不错,是个俄裔犹太人,拥有经济学和法学的双博士学位,而且对这宗商业案件有着深刻的分析和把握。”停了停,他继续说:“我以后再不想在商海沉浮了,要好好地学会享受自然和生活。对,亲爱的,我们该有个孩子了。”
    “是啊!有个孩子真不错。”我何尝不想当妈妈呢!都37岁的女人了。
    时近黄昏,天色逐渐地暗淡下来,我感到有点冷,john就把帐篷放下来,随后他打开微型的播放机,那如泣如诉的歌声就飞扬起来了。
    我没有去细听他的歌词,只陶醉在他伤感的演绎和性感的嗓音里。JOHN把我紧紧地搂进怀抱,像个饿坏的顽童迫不及待地吞噬我,“亲爱的,我们现在就来制造小宝贝……”他把座位放平,两张长长的座椅合起来就是一张小床,我平躺在那儿,任由他发疯似地撩起我宽敞的长裙……
    我爱上你时是在听《卡萨布兰卡》
    当时在法国餐厅我们坐在黯淡的昏黄中
    彼此深情凝望着,品尝香槟和鱼子酱
    随后做爱在挪威森林漫长的暮色
    恍惚身临其境牵着手
    如在那黄昏的马车上
    我们避开晃动的光线
    但月光洒满我胸前
    在那辆老式的一颠一簸的马车帐篷里
    我感受到你也像那飞驰的马蹄一样
    在荒原我的土地上纵情奔跃
    洒下斑驳的印记
    ……
    是的,只有这撩人的魁北克夜色,只有这夜色下的温柔,我的耳畔听见的是风的声音、歌的声音、马蹄奔驰的声音,还有情人疯狂的谛语。
    尤其是那马蹄落在地上的富有节奏感的奔跑声,与压在我身上的情人那飞速耕作的节拍是那么吻合,此起彼伏,我被这声音深深陶醉,身体像土地般舒展和肥沃,我也想唱歌,我的生命也开始腾跃,像只快乐的羚羊,迎受雨的浇灌……


    入住LE CHATEAU FRONTENAC大酒店的第二天早晨,经过彻夜缠绵后的john累了,仍裹住被子熟眠在香甜的梦里;而我却醒了,我悄悄地起床,拿起随身携带的游泳衣就下楼去了。
    走进泳池,顿时有一种明亮清新的感觉,泳池里只有零零落落的一两个人,我在淋浴房冲洗了一下,就跳进泳池里游了起来。
    就在我游泳游得累了,想上来小憩一下的时候,我看见另一位刚才在不断快速自由泳的客人也上来坐了。当她取下游泳镜的时候,我们几乎是同时看见了对方。
    “你……”她一下子叫不出我的名字。
    我也想不起她究竟是谁?但面熟,很面熟,很短的褐色的头发,胸脯很平整,颧骨高高鼻子尖尖的,面色苍白,嘴唇很薄很小眼睛却很大,就这样愣了好一会儿,直到她向我打招呼,我才猛然记起她不就是索菲吗?格兰姆的前妻。
    “你好!索菲。”我也向她打招呼,但让我惊诧的是她比当年见面时老了太多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的,是一个人来的吗?”她问我。
    “我,我是和朋友一块儿来的,是散散心。”我支吾道。我小心翼翼地选择“散散心”这个词汇,是为了让索菲觉得我依然沉浸在失去格兰姆的痛苦之中。
    事实上,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我的华尔街情人。
    “朋友,你朋友呢?”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很职业化,完全就是一位站在法庭上洞察一切的女律师。她一定读出了“朋友”一词的含义,那一刻,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不好意思。当初还演绎出要死要活的人间爱情剧幕、硬是抢走人家的老公格兰姆,而现在格兰姆离开人世不过才一年多,就已经另觅新欢来浪漫古都度假来了。
    “他还在楼上休息。”我声音很轻,但还是如实招了。“你是一个人来的吗?”我反问道。因为我还是有些好奇性,究竟她当年不爱这么英俊有魅力的格兰姆,而倾情于另一位同性女子,我很想看一眼她的她到底是怎样的国色天香?
    “我一个人来度假的。前阵子工作太忙,简直快累坏了,这儿真不错,我这是第二次来了。”索菲从一旁的包里取出打火机和香烟,点燃了一支说。
    “对不起,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的?”她深深吸了一口烟,微微皱起眉头说。
    “BELLA,我英文名字叫贝拉。”
    “你现在还住在纽约吗?”
    “不,很少去那儿,我更多时候住在多伦多。”
    “当年我在东京见到你的时候,你有多大?”
    “24岁。”
    “都过了13年了,时光过得真快啊!”索菲将半截燃着的烟夹在两个手指间,眼睛望着前方的大玻璃窗,若有所思。”
    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很同情索菲,觉得她一定也走过一条漫长的心路历程。
    “BELLA,你究竟在哪儿学的一套勾引男人的本事?格兰姆才死了没多久,你又勾上谁了?又是个美国男人吧!”她把目光转向我,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没想到她沉默了片刻后竟然说话那么不客气。
    刚刚产生的一点歉疚立刻消逝了,我平静地说:“这本事不需要学,是人的本能。至于我又爱上谁了,那是我的隐私,它不会是你的busines吧!”
    “不,不,BELLA,你是需要忏悔的,为什么你在结婚那天早上,把口红染上格兰姆的领结,你说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那么克制不了自己吗?你为什么要坐同一辆车去教堂,这完全违反了美国的婚礼习俗,格兰姆好混蛋,他一向那么讲求原则的,怎么在你面前什么原则什么分寸都不讲了呢!你这个风骚的中国女人,我恨你,你知道吗?我恨你,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夺走格兰姆,为什么夺走了以后,还这么风情缠绵,连结婚前的那一刻都无法保持一位新娘的矜持和圣洁,我恨你,鄙视你,真的是越想越恨你。你知道吗?我爱格兰姆,我有多么爱格兰姆吗?对于我,他就是我的亲弟弟,我们之间情如姐弟,难道那一切格兰姆都不曾告诉过你吗?……”索菲在那一刻情绪很激动,眼圈都红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诅咒惊呆了,我真的不知道他们之间情如姐弟般的感情。
    说不上是委屈还是懊悔,我的眼眶里也充满了泪水。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只能对着陷在痛苦中的索菲,连声说着那句:“对不起,对不起……”
    接下来是一段令人窒息的沉默。
    过了一会儿,索菲的声音缓缓而来,轻柔了许多,像是喃喃自语。我不敢正视她,我用眼睛的余线可以感受到她凝重的表情,她连吸了好几口烟。
    “BELLA,你知道吗?我惟一的亲弟弟在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死了,是车祸死的。我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我是与弟弟相依为命长大的。弟弟死了以后,我整个人也好像是死去了一半,那种揪心的痛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直到,直到我遇上了格兰姆,那个与我弟弟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华尔街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很爱他,爱得很神圣很高尚,为了能在格兰姆的身边工作,我可是委曲求全,常驻他们公司做法律文件,对我事业上,这实在是太低就了。你不知道我是耶鲁法学院的荣誉生吗?但是,在不知不觉中我爱他爱到不能一刻不见到他的程度了,连每天能在一起工作十几个小时都嫌不够。所以,没有选择,除了结婚一点没有第二种选择能让我们朝朝暮暮厮守在一起,但是,我只能像姐姐那样关心他提携他,当我在床上,在月光下,看着他的眼睛,我仿佛看到的就是自己弟弟的眼睛,我就会产生很神圣的亲情,不想去玷污这种美好的感情。偶尔两人有了男人和女人的那种勾当,一旦完成后我就会懊悔不已,那种感觉就如同与自己亲弟弟有染般的不伦之感,所以,我们之间就如同一对姐弟,是亲姐弟。那次在东京,我看到格兰姆对你一见钟情,就不断地鼓励他走出这一步,难道你会没有感觉到我一直在默默地给你们创作许多单独的机会吗?”
    是的,索菲的宽容我一直知道的,后来格兰姆都无数次地对我说起过索菲对我存在于她和格兰姆之间,不但不妒忌还大开绿灯……
    难道是因为这个缘由,让她渐渐走入另一种性的取向?
    那实在是一个我无法探究的、属于比较深奥的问题。
    “索菲,当年格兰姆知道你把他当作亲弟弟的替身吗?”
    “不,我从没说出过这个秘密,但他可以感受我对他就像姐姐般的亲近。我记得当时我们刚刚认识不久,有一天工作到很晚,我们都饿坏了,就打电话点了比萨饼,当我看到格兰姆狼吞虎咽地吃着热气腾腾的夏威夷比萨时,心里很温暖,就停下来注视着他。他看到我没吃,就连忙叫我趁热快吃,还说要是有一位像我这样的姐姐就好了。我知道格兰姆自幼失去母爱,他很需要母爱般温情的关爱,但是,也遗憾,那些年我太忙于事业了。”她的声音很低沉。
    我忽然真切地触摸到一种人类的伤感,觉得自己当年对格兰姆疯狂的爱远没有索菲的爱崇高。
    “索菲,我谢谢你,说真的,格兰姆的爱完全改变了我、一个中国女人的一生,无论如何,那一切都是你的宽容所赐,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为什么偏偏一定要拆散你们这么好的姐弟情爱呢!可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一切,索菲,你当时为什么不找我好好谈谈呢!其实,在认识格兰姆之前,我也徘徊在一段无法自拔的姐弟恋中,我品尝过那难以割舍的亲情般的爱,甚至我亲爱的日本情人小海天无法忍受我的离去,最后魂断富士山峦……”想到自己在世上两位灵欲的亲爱者:格兰姆和海天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又悲从中来,泪如泉涌。
    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朝着泳池的盥洗室冲去……
    索菲也跟了进来,我裸身背对着她,让喘急的水冲去我流不完的眼泪。
    “格兰姆,亲爱的,你知道吗除了我之外,原来你的前妻也那么爱你,对你无法割舍……”我双手合一与他通灵。
    索菲褪去泳衣后在我背后的水龙头下沐浴……
    没一会儿,我感到肩膀上有一只手悄悄地落了下来,那么轻盈,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风中静静地停憩在花丛中。
    这让我有点畏惧,因为整个盥洗房就只有我们两人。
    我装作没发生什么,依然没有转过身来,其实我真有点害怕裸体面对索菲,因为不管怎样,这两具女儿身都曾经被同一个人男人占据过,而从纯粹的肉身上来说:一个是山峰连绵蜿蜒肥沃;一座是贫瘠的大地径直的道路。我能感觉到身后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正盯在我的全身上下,那眼睛带有妒嫉和怨恨吗?那眼睛是中性的吗,也就是既不是纯粹的女人眼睛也不是纯粹的男人眼睛?
    在这一刻,我忽然看见了另一双美丽的黑眼睛,从久远前的少女时代直向着我射来,我害怕得不敢睁开眼睛,因为那也是一双已经死亡了的眼睛。可是多年以前它曾是那么鲜活和灵动,它是那么妩媚和骇人心魂,我的裸身第一次展现于世人面前的,并不是面对男人,而是面对那双眼睛,那双女人的眼睛。
    在少女时代的军营浴室里,我与她就在同一个水龙头下冲凉,她展示自己丰满的乳房,她把手放在我的乳房上面,甚至,甚至还延伸到我的那一片秘密的花园里……
    她要让我体验性的感觉。因为少女时代的我很蒙昧无知,对性一点都没有直觉的感应……
    女人是那么怜惜女人,当男人们还没有真实来到我们身体里的时候,女人对母体有一种天然的眷爱和仰望。
    不是吗?当我刚刚发育,平整的胸前开始起伏的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在家里拉上窗帘,从衣柜的镜子里看自己的裸体,上下左右打量,目光中带有对女儿身的崇拜;我也曾经好几次在画家亲戚那空无一人的油画教室里,怯生生地伸出手来抚摸巨大的维纳斯的石膏像,我首先抚摸的一定就是她浑圆的乳房,随后一路下滑,从腰间一直往下蔓延,最后,最后,手指轻轻带过那片神秘的隙缝,朝着结实的大腿抽离……
    女人爱女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艺术,但是,艺术就得是不完整,不极致的,不能走到底的那种漂浮在幻觉中的美感,留有距离和空间;而女人爱男人,则是自然原始的产物,可以探索到极致,可以走到尽头,因为,因为女人原本的真正回归就是男性的丛林,就像男人们向着女性的大地浇灌,才得以世代强悍一样。
    是的,女人的身体凝聚着人类的精液。
    肩膀上的那双手开始游离起来,在水声雾气里,我清晰地听见索菲的声音传来:“BELLA,你肌肤柔滑得就像是一匹东方顶级的丝绸,我能抱抱你吗?”
    我听出了一身冷汗,全身顿时起了鸡皮疙瘩,我赶紧关掉水龙头,就想赶快逃离这儿,但是,但是,就在我把白色浴巾拿在手中,准备裹住身子的时候,索菲已经一把紧紧地抱住了我。
    她的胸脯比男人更平整,压着我的感觉是凉凉的,她的手臂细小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像小钢丝一样拴住我,我本能地在挣脱,尤其是当她的三角地带靠上来贴住我的时候,我更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一把推开她,拿着自己的泳衣衣物就冲出了房间……
    我觉得羞辱不堪,怎么会这样的呢?女人的欲望爆发在男性野蛮的原始征服中才能狂欢啊!
    回到楼上客房的时候,JOHN已经醒来了,我的情绪还没有完全回复过来。
     他展开双臂,想要抱我。
    “亲爱的,我游完泳还没冲洗呢!”说着,就跑进房间里的浴室冲了凉。
    我无法挥走索菲的那双眼睛,从刚才那双眼睛里我还捕捉到她的落寞和凄凉,我完全可以读出她的情感状态一定是形单影独的。如果刚才那个人不是索菲而是一个普通的女同志,对于她的触摸和拥抱,我是百分之百反感甚至还会考虑报警、告她性骚扰,但是,但是她是索菲,我最爱男人的前妻,与其说当初是我抢走了这个女人的丈夫不如说是这个女人一直是拱手相让她的丈夫给我。
    这十多年来,我和格兰姆始终以为身为耶鲁法学院毕业的纽约名律师的索菲当年不想离婚的真正目的是需要婚姻的幌子来为她的性取向做掩盖,甚至为了挽留住格兰姆还假造了病历;可是,我错了,也许并不是那样的,她爱格兰姆,她那么纯粹地爱着格兰姆,她在心里要永远保留整个童年、少女时代与自己亲弟弟那样情同手足的爱,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与她弟弟长得一模一样的格兰姆成了她的丈夫后,她的性取向才发生微妙变化的,她不忍伤害丈夫,婚外找其他的男人,所以,就只能……
    一切都是也许,一切都有可能。
    心头有一种沉重的东西压得我好难受,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是隔着那么多的云雾,让我们看不清彼此心灵深处的枝缠叶绕?由此看来,索菲在9,11事件中失去格兰姆的伤痛决不会比我浅,那是第二次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啊!瞧她,额角眼角的皱纹深深浅浅,整个脸庞写满了沧桑。
    我走出浴室,与john亲热了一下,就嘱咐他下楼去法式餐馆买些主食和小菜上来。
    等到他关上了房间的门,我就忙不迭地坐到书桌前,拿出酒店的信纸,就匆匆地在上面涂写起来:
亲爱的索菲:
    我很难过,我很抱歉,我直到今天才知道你对格兰姆的情深。
    是啊!人类的感情中包含着太多的情结,它们虽隐藏在心灵深处,却是那么的美好。
    格兰姆走了,但世上两个深爱着他的女人还在伤痛,那两个女人曾以她们各自的方式爱着他,所以,格兰姆是幸福的。
    不管你怎么鄙视我,都无法改变我用自己狂热的女儿身去爱男人。是的,女儿身的爱恋让男人们如此如醉,也让自己要死要活。
    看过我的《9,11生死婚礼》吗?
    那本书全情纪录着一个女儿身的爱恋历程。
    看过我的《贝拉的神秘花园》吗?
    那本书说的是借男人爱情中的伟大力量来抗衡和疗救女人因失爱的巨大创痛。
    索菲,你去看看,看看我与你亲爱的弟弟格兰姆在天地间演绎出的是一场怎样的女儿身男儿泪的爱情?很多很多人都流泪了……
    索菲,我崇拜你的智慧,也尊重你的情感轨迹。在我眼里,你是一个充满知性和个性、具有魅力的女子。
    世上任何一种爱都是伟大的,我们需要生活在爱中,需要用爱去战胜这个疯狂的时代,需要向宇宙证明,我们是充满着爱心的人类。我们的心脏为此剧烈地跳动:对知识的追求;对爱情的向往;祈求全世界的平和。没有恐怖,没有霸权,没有独裁,没有战争,没有灾难,没有饥饿……
    最后,我替格兰姆谢谢你这般神圣的爱,索菲,你受委屈了……
贝拉
2002年11月29日
于魁北克LE CHATEAU FRONTENAC酒店

    写完后,我就把它装进信封,写上索菲的全名,然后送到楼下大堂的总服务台。
    如此才感觉拿走了压在自己心中的石块,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第三章 梦中的轨迹


    我躺在床上神思恍惚,不由地把那脚趾送到鼻子边闻了闻,有没有格兰姆亲吻后留下的那特有的味道?我仿佛能感受到他留在上面灼热的温湿,当我毫无意识地用那脚指头在有些雾气的床沿镜子上划道时,不知怎的,上面竟清晰地映出两只格兰姆蓝色的眼睛。我惊诧之极,好像整个人一下子断了气似的,想喊却一点也喊不出声,但在那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肉身在渐渐死去,游魂从肉身里挣脱出来,飞向他,依附到他的灵魂里……

    此刻是一个阴郁的早晨,家里就我一个人,JOHN一周前又独自去纽约见律师了——为了原先自己股份公司的那宗没完没了的官司。
    我是在拂晓时分被隔壁书房里的传真机接受到什么文件后发出“嘀”的一声而弄醒的。之后,就一直迷迷糊糊,处于半梦半醒状态。
    我没有睁开眼睛,但浮现在我面前的是那只在挪威的铁轨上死命追赶着列车的圣白色的小猫。
    它不断地在往前死命地跑,它的那双灼灼的蓝眼睛一直在向我呼喊,无言地在呼喊着,我仿佛还能听见列车那隆隆的声响……
    它是我的伤口。
    这伤口是我灵魂上一扇奇妙而神秘的窗户。犹如一朵鲜花向世间的一切盛放,通过这盛放着的花朵把自己交给了那个人,确切地说是那缕孤魂、一个我全然未知的世界。
    这伤口暴露着,面对独自的晨雾,它隐隐作痛。慢慢地,慢慢地,灵魂的创伤开始显露,好象一个伤痕,起极是轻微的,但是慢慢地它的痛楚加重起来,直至把灵魂的全部充满了。天哪!正当我相信自己是痊愈了,而且把过去淡忘的时候,那可怖的反应像病毒一样慢慢扩散出来。让我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了。
    这伤口象天空下开放的花朵,让我感到艳丽之后的残酷。
    为什么要放弃它?为什么它要象刀藏进刀鞘中,去那般与世隔绝呢?它本来已经象种子一样破土而出,发出新芽,喷放出生命去拥抱那未知的天堂了。
    昨晚的梦境又回来了,我泪水磅礴,我知道自己从此刻开始再无法在多伦多湖岸的阳光下正常呼吸了,“格兰姆没有死,他没有死。”我感到心灵在受着冥冥的撕裂与煎熬,伴随而来的是创痛的神思游荡。恰如在荒原上绝望地爬行,出现了一丝亮光、一线蜃景,让我希冀未泯……
    爱是何等苦涩的体验!

    我躺在床上神思恍惚,不由地把那脚趾送到鼻子边闻了闻,有没有格兰姆亲吻后留下的那特有的味道?我仿佛能感受到他留在上面灼热的温湿,当我毫无意识地用那脚指头在有些雾气的床沿镜子上划道时,不知怎的,上面竟清晰地映出两只格兰姆蓝色的眼睛。我惊诧之极,好像整个人一下子断了气似的,想喊却一点也喊不出声,但在那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肉身在渐渐死去,游魂从肉身里挣脱出来,飞向他,依附到他的灵魂里……
    过了一会儿,当我再次定神看时,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映在上面的是一双女人——我自己空灵的眼睛——刚从天国里回来的。
    我无力地垂下头,闭上眼睛,却仍俯卧在松软的床上,感觉就像扑在格兰姆的身上,我的腰肢在轻盈地扭着,像性爱中的女人那如蛇的舞动。
    尽管这是在我多伦多的湖边公寓,但我觉得我和格兰姆仿佛也已在这间屋里仁立了很长的、无法计算的一段时间,就像现在这样。这是我们在梦中架起的一种姿势,这是一场我永远难以摆脱的梦,但又是一场微微打个手势、稍稍眨眨眼便会粉碎的梦。然而更叫人惊奇的是,我脑子里忽然掠过一场真实的梦境、一场昨天夜里才做过的梦……
    那是在哪儿呢?旋转着的紫色灯光投射到天花板茶色镜中散发出的两团红色的火焰,在恍惚中那迷离的火焰渐渐地来到了我的身体,我着了魔似的,从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我的乳房被着了火似的点燃了,之后我整个儿就被那火焰吞噬了,仿佛身上的每一处关节,每一个脚趾,甚至每一根头发都在寻找着一种宣泄的出口,我看到了我的倒影,我看到了乱散的头发像激情的浮草在挣扎,整个身子在不断地摇晃……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无法掩饰我心中的狂喜。他伸手搂住我,我本能地张开嘴迎接他的亲吻。我一直期待着这一刻。我们身体紧贴着,我一下落入记忆中感情的最深处,重新恢复了那种一直把我们联系一起的与他的欲望。他是我第一个真正爱过的人。也是从绝对爱情意思上我唯一爱的人,就象在撒哈拉大沙漠吹来的风中被吹得弯曲发蔫的树木一样,我倒在了他的怀里。
    “亲爱的,你真的没有死啊!我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你死了,可是,你真是死了呀!”我死死地抓住他的肩膀。
    他看着我,那么深情地看着我,却没有说话。
    一时间,我不知身在何处,我慌张地左顾右盼,周围是那么的空旷,空旷到无边无际的感觉,而且呈现在屋子里的是那种灰暗的色泽,发出白睁睁亮光的是我们正仰卧着的床,那是一张巨大的圆形的床,就像坠入一口圆井中的人抬头望见了那片天一样;垫在床上压在我们身子下的是一块厚厚的毯子,但表面层是那么的光滑,就像埃及棉那细密柔顺的质感,我已回想不起它的颜色了,它应该是没有颜色的,没有颜色的那是什么颜色呢?
    整个空间除了那旋转着的紫色灯影不停地在闪烁外,就是那巨大的火焰排山倒海地压了过来,从整个天花板的茶色镜里发射出来,我们不停地翻滚,喘着粗气,但总停不下来,我担心自己也将随着格兰姆而死去,抑或本来他就为召唤我而来的,在这毯子上,我们的身体就是那双在舞台上停不下来的红舞鞋……
    “亲爱的,如果你不愿意随我走,就将毯子从身体下抽走,快,快,那是魔毯!……”格兰姆在我耳边嘶叫着。
    “不,不,你带我走吧,我要随你走。”
    我们像两个在死亡的边缘上跳着狂舞的精灵,没有歇息,没有停顿,不断地交缠着,直到我死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那么的瘫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真真切切地做过爱了,那么要死要活地做过了,看看潮湿了一大片的床褥留下的干痕,摸上去一片硬邦邦的手感。
    在梦里,我们做了,做得比真实的还要酣畅。
    我突然记忆起,格兰姆有对我说过啊,他还活着。
    亲爱的,我还活着,因为你还活着,我就不会死。”
    “那,你究竟在哪儿?我怎么能找到你呢?”
    “我还在那个我们住过的酒店。”
    “哪一家,哪一家,我来找你。”
    “那一家,就是有你名字的那一家。”
    “你是说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
    他点点头。
    “亲爱的,但是你不用来找我,我会来找你的,晚上睡觉前垫上那条魔毯,我就会出现,会在你的身体和灵魂里出现的。”
    “不,不,我还是要来找你,我一定要来找你。”
    “不,不,因为,我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样子了,我会吓着你的,我的天使。”
    “不管,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来找你,哪怕你成了魔鬼,哪怕你变成一只动物,我一样爱你,我能够闻出你的味道。找到你后,我也变成另一个魔鬼,另一只动物。对了,我看见过你,你是不是变成了那只圣白色的小猫?我早知道它就是你了,那双蓝色的眼睛就是你的眼睛啊!亲爱的,没关系,为了你我也愿意变成一只猫。”
    “你,你,听话,别来找我,千万别来找我,因为,因为,我已经遭到毁容了,你看到会害怕的;
    还有我已经失去记忆了,我就是看到你都不会认识的,你明白吗?”
    “呜呜,”我终于放声地哭了出来,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哭得那么的伤心。
    亲爱的,我潜意识里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了啊!
     那次入住纽约的总统套房时,我就直觉到你没有死,是突然间闪现出的一个念头,想想也是,你怎么可能会死呢,你不过就是去办公室取一条领结的,去去就来,不是?哪有这么巧?
     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你没有死,然而你毕竟也没有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啊!如果没有死,你怎么可能会不出现在我的面前呢?你以前说过,离开我第一天还行,第二天就不行了,第三天更会想我想疯的,是脑子里想,身体里想,总之,是一个男人想女人的那种想。但是如今多少个三天都过去了,你还是没有出现,这不得不令我相信你大概真是死了……
    好在现在这一切总算有答案了,原来你虽然没有死,但已经遭到毁容已经失去记忆,天哪!为什么这么残酷,命运对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惨忍,为什么?为什么??
    但是,但是……我很快就释然了,并且从内心里油然升起一团火,那是希望的火焰,那是欲望的烈焰,只要格兰姆还活着,毁容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失去记忆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活着就比什么都重要,只要活着就好,我一千次一万遍地说过了,哪怕他英俊的脸庞已被火烧成丑陋不堪,哪怕他面对我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都无妨。真的无妨!我是他永远的情人,情人的眼里只能看到美,感受美,更何况他的美早已经在我的灵魂里滋生出常青的绿叶了;而以我的爱去唤醒他沉睡的过去,帮助他渐渐地恢复起遗忘了的记忆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个过程啊!
    就这么神思恍惚地处在冥想之中,不知不觉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帘的隙缝已经照到我的小腿上了,我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正是天花板的墙顶上那几块菱形拼凑起来的的茶色镜图案,我望着它足足发了几分钟的呆——我几乎想不起它已经很久了,甚至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它。
    那是刚刚买下公寓请人来简单装修时,根据我的意思设计安装的,为就为了与JOHN在床第间增加一些情趣而已,我还曾经想去灯饰市场看看,有没有那种紫色旋转灯,就是在马德里的舞厅常常可以见到的那种椭圆球形的灯,一闪一闪的,很魅惑人,当情人开始今晚的缠绵时,在那样的魔影幢幢里是很诱惑很性感的。
    尤其是有一次我与格兰姆在马德里旅行时,在市场上看见这种灯就买下了,随后带到入住的酒店里,夜宿时,我们插上了那灯,整个房间顿时就开始有节奏地旋转了起来,就在我们颠鸾倒凤腾云驾雾时,我忽然就看见了两团红红的火焰窜起来了,从我环绕着格兰姆的背上升腾起来,忽闪忽闪的,仿佛要汇入我们身体里那燃烧的欲火似的……
    事后,我才惊奇地发现酒店正对着床的屋顶有四方的茶色镜,可以窥探自己的欲望之火,哦,马德里的夜色怪不得如此撩人;更大的发现当然就是当紫色的灯影投射到茶色镜的时候,会呈现出一团团红色的火光……
    从此,那火光变得如此的重要,那火光成了我与我华尔街情人性爱世界里必不可少的太阳。
    但那火光终究还是被格兰姆带走了,我与JOHN之间再怎么春色无边,就是不再拥有这样的火光了。哪怕有了这样具有魅惑意味的屋顶之镜,也似乎形同虚设,不曾把它当作性爱的道具。 
    真正让我从半梦半醒的幻觉中走出来的,还是JOHN从纽约打来的那通电话。
    “亲爱的,我是来提醒你别忘了下午3点去家庭医生那儿检查身体哦。”
    “噢,真是!瞧我,你不来电话我可真忘了。”
    “那好,我现在正在开车,去律师那儿,晚上我再来电话。”
    “那好,开车小心点,我这就准备去。”
    “亲爱的,我爱你。BYE。” 说着,他在电话里吻了我一下就挂了。
    我怔怔地坐在床沿上,思绪开始回复到正常。
    是啊,3周前就约定了,我想要去检查一下身体,因为我们都希望在怀上我们的小宝宝前彻底地检查一下母体,毕竟我已经37岁了,我要确定自己是不是一块健康肥沃的土壤,才能让种子结出丰硕的果子。
    尽管我到现在还没有孩子,但我心中母性的情结非常深厚,因为胸腔里充溢着母爱又无处宣泄,所以我对情人的感情中都包含着母爱:我喜欢喂养情人,从喜欢喂他吃喝到捧出自己丰硕的乳房用身体直接喂养,当看到情人津津有味的时候,我恨不得自己真能流出甘甜的乳汁来喂养两代人;我更喜欢在情人外出的时候,替他好好整理一番穿戴,像母亲一样嘱托这个那个,那一刻的神情我知道自己很慈祥,其实,我一早知道再伟岸再顶天立地的男人,都有其孩子气的一面,所以,我一律称男人为男儿,像john这么都五十开外的人了,我照样这么称他。
    我还是穿上衣服化了一个淡妆,去家庭医生那里了。
    当我慢悠悠地开着车在世界上那条最长的央街上行驶时,我将目光投放在两旁街道上行色匆匆的人群,我这才感到我的车在朝着我最真实的生活方向前进,不停地前进,而萦绕我一个夜晚一个上午的梦境则渐行渐远了。
    是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每一次我从新闻媒体看到关于“9,11”死亡人数在下降的消息,都引发我几近疯狂的胡思乱想,可能是格兰姆还活着!一定是格兰姆还活着!!为什么都说格兰姆死了呢?谁看见过他的遗体吗?谁在废墟上找到过他那天戴着的那枚“卡迪亚”白金婚戒——与我手上的这一枚完全一样的?如果染上我口红的白色领结已被火烧成灰烬,那么戒子呢?
    所以,我怎能百分之百地相信格兰姆就一定是死了呢?
    惟一能让我接受活生生的他也许真的死了的原因,不是因为生还者的名单上没有他,而是如果他活着,他绝不舍得我和他年迈的老父这么伤心,他活着的一天离不开这样的柔情。
    从我的家庭医生那儿出来,我强烈地预感到自己很快就会当母亲的,虽然体检的一些结果报告要几天后出来,但我相信自己是非常健康的。
    吃晚饭的时候,JOHN就来电话了。
    “亲爱的,我太想你了。在吃什么好味的?”
    我把正在咀嚼的龙虾咽下去后,长叹一声:“味道好极了!亲爱的,我今天去圣?劳伦斯海鲜市场买来好多海鲜呢!我今晚什么都不吃,就蒸了一只大龙虾,你猜猜有多少磅?”
    “3磅就很大了。”
    “不,是5磅多,在加拿大市场上很少见到这么大的。”
    “你真能吃,我都嘴馋了,今晚喝冰酒还是红酒?”
    “喝啤酒,北海道札幌的冰啤,一杯又一杯的,那才爽啊!”
    “天哪!我恨不得立刻就回来,与你一起爽,彻底爽。”
    “不,一个人爽的时候感觉也不错。”我一边说,一边任凭神思游荡。
     是啊!一个人爽的时候,感觉也很美,是那种不着边际的漫游,所以就一直在飘,在飘……我闭上眼睛,用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则放在自己的乳房上轻轻抚摸着。
    先是幻觉自己正在进行痛苦的分娩,感到子宫一阵紧似一阵的收缩,整个身子都在不断地往下坠。就在一种撕裂般的疼痛难当中,一个小女孩“哇哇”哭着来到了人世。
    不知怎的,冥冥中格兰姆竟然推开门进来了,他抱着孩子亲吻着,眼光中闪着惊奇的光,随后抚摸着我的脸,又蹲下身子在我身边低低耳语……
    不用说了,那孩子我知道有多美丽!那是来自天国的安琪儿,那是爱情的女儿。
    产妇的我躺在那儿,心里直想着,怎么会是格兰姆的孩子呢?
    她应该是JOHN的孩子啊……
    酒兴慢慢退却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突然陷入一种庄严的孤独中了。
    那天晚上,我感到痛苦到了极点,人都木然了,于是走出家门。
    我信步走向安大略湖畔,风很冷,树枝都好像是被冻着的样子,瑟瑟地抖。可湖里的水仍在缓缓流动着,这让我想起当年第一次与格兰姆一起造访近在咫尺的奥克维尔瑞奇家时,也是一个这么冷寒的冬天,瑞奇家面对的也是这条绵延不绝的安大略湖,我曾经好奇地问格兰姆,说现在都零下20-30度,连我的眼泪鼻涕都会结成小冰珠,为什么这湖水仍在流动着,我记得他耸耸肩,也回答不出,还是一旁的瑞奇告诉我说这是一条母亲湖,永远都像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
    我感觉到我心中最温情的一条湖泊始终为格兰姆而流着,永不会结冰。

第四章 幽访贝拉古堡


    我呜烟了,在无限委屈的辛酸中,我的泪早已流满了我的脸颊,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是他是他,我已经闻到了我那久违的、熟悉的男人的味道,我已经扎扎实实感到了他健硕的体魄带给我的特有的那种震撼力。我抽泣着,一个劲地抓住他不放,死死地抓住他不放,仿佛只要我稍稍一松手,他就会像无数次梦中的情景一样一溜烟似地消失的……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梦竟然像鬼影一般附在我的身上,再也驱不走了。只要我躺下,就立刻会进入浅浅的睡眠,然后就会在深深的梦境中见到格兰姆。
    “亲爱的,告诉我,你在哪里,为什么瞬间的功夫你就会不见了。”那一次我在他怀抱里哭诉道。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但你千万不能来的,我已经不是我了。”
    “你怎么会不是你呢?你老了,丑了,或者瞎了,聋了,甚至死了,你还是你啊!难道你真的是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
    就在那一刹那,格兰姆似一缕烟而去,我“蹦”地一下从床上窜起,要去追赶他……
    睁开眼睛才知道又是一场梦,怎么梦里所有的感觉会比现实更真实呢?
    莫非格兰姆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我的梦中,真的是托梦给我,他还活着!天哪,他说不定真的还活着!!他一定是活着!!!
    我这才猛然想起他前两次的托梦都应验了:一次是说他在被火海吞没之前他在给我的E-mail上落下了生命最后的遗言;另一次是让我去挪威的森林寻找神秘花园。天哪!我再也无法安宁,一想起以往的那两个梦,我浑身热血沸腾,呼吸局促。
    梦境中的一切在我心中无限地扩张了,最后我连一分一秒在多伦多都呆不下去了,我沿着梦中的轨迹,提着一只小小的随身箱子,就只身飞往了巴黎。
    我来到了巴黎,当我坐在出租车内,正朝着“贝拉城堡酒店”驶去时,我的一颗心要从喉咙口跳了出来,说真的,我是那么想见到又那么怕见到,潜意识里倒是希望不要见到,因为,因为,从天国回来的人,会是什么样子的呢?一定很恐怖,天哪!他还是那张遭到毁容的脸,我突然想打消去见他的念头,我怎么走火入魔了,john不是很好吗?那么深沉,那么充满着博大的爱的心胸,我仿佛看见了john热望的眼睛,他看着我,平静地看着,随后,慢慢地转过身去,一步一步离去了……我想拔开双腿去追赶他,但却怎么也跨不出脚步,只能眼睁睁地目睹着他的消失。
    我已无法描述是揣着怎样的心情从出租车里下来,迈上古堡那高高的台阶;又怎样在昏黄的灯影兀自照出的那一片十九世纪华丽的贵族光泽中,穿越时光的栅栏……
    当我手里拿着那把客房的钥匙,转身想要走向电梯的时候,我看到大堂外那株在冷风中不停地抖索着的树木——我在那一刻真正看到的是自己颤战的身子、连手都在发抖;那树叶尽秃的枝枝杈杈有点像似完全空白的思想,我深信我那一刻的大脑皮层像极了枝枝杈杈的形状,并且都冰冷地凝固在那儿了。
    我感到自己更像一个小偷,见不得人似的,不敢趾高气扬,目光是躲闪的,好像就等着谁来大声吆喝一声随后紧紧地拽住我。
    但没有人来抓我这个小偷。于是,我只能再次当一回小偷,偷偷摸摸地拿出手心里的钥匙去打开那扇房门,踩在走道廊上的脚步也是悄悄的、无声无息。
    我惊恐地掀开床罩,一头扎了上去……
    等我恢复了一种平静的状态后,我“澎”地一下合上门后我开始由小偷变成警察了,我的眼睛骨溜溜地左张右望,期望能逮到我的“猎物”。
    但是,没有,梦中人并没有出现。
    第二天起床后,我一直闲逛在酒店的每一处,但是什么也没有看到。
    中午时分,我实在感到痛苦,就独自去了布吉瓦尔。
    我旅行过不少地方,领略过不少如诗如画的景致,但是没有看到过比这个恬静地坐落在山脚下的小乡村更优美的地方了。
    我在一家带着浓重历史痕迹的古老酒店入住,据说它的前身是一个叫什么寡妇的酒店——这在19世纪的巴黎上层社会相当著名。它有一座花园,有一般二层楼那么高,在那里远眺,风景非常优美。左边是一望无际的马尔里引水渠,右边是连绵不断的小小山岗;在加皮荣平原和克罗瓦西岛之间,有一条银白色的小河,它在这一带几乎是停滞的,像一条宽大的白色波纹缎带似的向两面伸展开去。两岸高大的杨树在随风摇曳,柳树在喃喃细语,犹如在轻轻吟唱着摇篮曲,哄着小河入眠。     极目远眺是云雾笼罩下的巴黎。
    巴黎让一个未亡人心碎……
    望着巴黎的一草一木,我泪盈于睫,也许,也许,我永远只能凭梦寄思,格兰姆是不可能复活了。
    第三天,一无所获的我在服务台接了账,悻悻然提着自己的行李,坐上了前往机场的出租车。
    是啊!天国的爱人这次并未兑现“与我在此相会”的承诺,你知道我是带着怎样的失望和沮丧离开这座令我触景生情的爱情城堡,我茫然,思维一片空白,我不知道当自己坐上飞机抵达多伦多家的时候,是不是一切都会重新正常起来,不再被那个无休无止的梦绕扰乱了我彻夜的平静。
    就在车快要抵达巴黎机场的时候,我忽然从后座上惊厥地叫了一声:“天哪!”我有点歇斯底里般地狂乱起来,一个劲地让司机赶快返回原程,回到贝拉古堡酒店。
    “小姐,是不是遗下什么贵重物品,忘带了。”司机一边转换方向,一边善解人意地说。
    “是啊,是啊!很贵重,很贵重的……”我心不在焉地胡乱呓语。
    对于我,还有什么比寻找从天国回来的爱人更加贵重的呢?
    原来,我在一个闪念之间,忽然觉得刚才启程离开时,我从酒店电梯里瞥见那个站在一旁的丑陋的住客,他不仅神情迟钝,脸上还留下了一大片被烧焦的疤痕,他绅士般地与另一位住客打招呼,称自己是个油画家,我却害怕地不敢看他……而此刻,我才一下子感到他的声音其实是那么熟悉,他们的身形是这么相似,难道……
    我重又在大堂服务台办理了入住手续,我歉意地对那位服务小姐笑笑说:“还得在这儿住几天,还有些事要办。”
    她的笑容就像一朵盛开的郁金香,连声说着:欢迎欢迎啊!
    我把行李放在房间后,就来到大堂,装作等什么人的样子,一心想捕足我那个丑陋的“猎物。”
    当天晚上,我就在酒店内的餐厅里见到了他。
    我故意坐在离他最近的位置上,还主动与他打招呼。
    “嗨,你好!”
    他向我点点头,表示回敬了我的问候,但却没有对我多加理会。
    从那个角度看过去,看到的是他的右侧面,我的心划过一道惊叹:瞧,那人耳朵旁的那颗痣又与格兰姆如出一辙!
    这令我不能平静,我直感到自己的心狂跳不已,我赶紧把目光收回来,嘴里咀嚼着牛排,但却不知滋味,在他起身离开的时候,我竟也站了起来,不知不觉地尾随着他。
    当我保持着距离跟着他时,我惊奇地发现他包租下来的酒店套房正是十多年前我与格兰姆入住的那间,当时我们来巴黎是为了参加盛燕子与黑人人类学家奥尼尔婚礼的,但那间房间留下的风花雪月却成了我们的蜜月……
    最后,当我悄悄地去总台查证了他入住的时间正是“9·11”后的第三个月时,我的脑海里迸发出的只有一个声音:那一定是遭遇了毁容失忆的格兰姆!
    我的人类的世界顷刻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格兰姆天国的世界,我成了一缕游丝,不断地朝着他的孤魂靠近……
    第二天,我带着一夜未眠的疲倦和兴奋的脸容怯生生地叩响了他的门。
    他打开了门,平缓的表情看着我。
    “对不起,打扰了,我也是住在这里的,听说你是画家,我想,我想能不能请您给我画张肖像,我付钱。”说“我付钱”那三个字时,自己都觉得声音怪怪的。
    他几乎都没有正面看我一眼,就谢绝了:“你要找人画像,巴黎街头到处都是,我不是商业画画的。”
    我羞得无地自容。但那一刻,我豁出去了,大有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的意味。
    我灵机一想,转而说:“我不仅仅是要你画像,更是要请教您关于画画的技巧,因为我也正在学画,也因为我直觉你一定是画画的大师或者高手,所以,所以想来偷学几招。我对街头画家兴趣不大,因为他们几乎都是艺人,而圣手就应该像您这样深居简出与众不同的。”我的嘴甜得就像涂上了蜂蜜。
    他依然毫无表情地站在那儿,也许这样更好一点,因为我想像那张恐怖的被烧毁的脸如果做出表情的话,一定很可怕。
    “你从哪里来?”他直直地问。
    “纽约。”我想都没想就这么说了,潜意识里我希望能找到什么触动他神经的东西,从而让他唤回记忆。
    “哦,我是说你是什么国家的人。”
    “我,我是日本的艺妓。”还是为了同样的理由,我大言不惭地说着谎。
    “艺妓?”他喃喃重复着。
    我忙接着说:“是的,就是东洋春色无边的女人。”我故意把“春色无边”说得加重了语气。
    他仍旧没有反应,一付迟钝的神态,随后也没说什么,就径直走回了房里。
    门还是半掩着,而我也依然站在门外。
    我鼓起天大的勇气,尾随着他步步而入。
    我的眼睛不敢环顾周围,我是不速之客,我的心里已经做好了时时会被他撵走的准备。
    “艺妓,春色无边”,他自言自语,反复推敲着。
    “是啊!你记起来了吗?”
    我一下子狂奋起来,我想他大概在漫漫地跌入时光的隧道里了——不断在闪回着那些错乱迷失了的人生片断吧。
    “阿莱蒂,阿莱蒂真可以称得上春色无边,青春色彩无边啊!”
    我不明白他说的话,于是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阿莱蒂?谁是阿莱蒂啊?”
    他在靠窗的那张大沙发上坐下了,我也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他对面的那张双人沙发上。
    “你不知道阿莱蒂吗?”他莫名其妙地向我发问。
    “是的,我一点也不知道。”
    “她是我爱过的女人。”
    “你爱过的女人?……等等,我问你,是不是你十多年前与她在这间房间里幽会的女人?”我提醒道。我在暗暗思忖:会不会天国有一种特别的语言,把贝拉叫做阿莱蒂?他是从天国回来的人啊!
    “在这间房子里?”他疑惑地低语:“我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
    我内心一阵大喜,忙紧追不舍:“不记得没有关系的,爱过就可以了。对了,我想请教你,你知道“贝拉”两个字是什么含义呢?比如我们住的这家酒店就叫贝拉古堡酒店。“我极尽全力要帮助他一点点地回想起我来。
    “BELLA?”他眉宇紧皱。
    “是啊!贝拉。”我一付鼓励他的神情。
    “知道的,我想想啊……”那一刻,我的心就像小鸟栖息在树枝上,正耸动着翅膀,有着欲向高空飞去的狂喜。
    顿了顿,他继续说:“我记起来了,它源于葡萄牙语,在葡萄语中是“漂亮”的意思,国王赐最疼爱的三女儿名字为“贝拉”,所以,那是公主的名字,这酒店大概就沿用那位漂亮公主的名字吧……”
    那树枝上小鸟的翅膀一动不动,出神地望着什么。
    “她原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啊!”我装疯卖傻的。
    “贝拉,这名字好听,我喜欢!”他自言自语道,在挪动嘴唇时呈现出奇怪的表情。
    我的心被这句话掀起愉快的万顷波浪,我望见树枝上的那只鸟儿瞬息之间拍着翅膀飞走了,好像还在轻声地唱着歌儿。太好了,他没有忘记这个名字,他是格兰姆,他怎么可能忘记这个名字呢,她是他美丽的东方新娘啊!
    “格兰姆,我就是贝拉呀,还是为了纪念我们留在这古堡的爱情而起用这个名字的,都是你赐予的你忘了吗?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情绪失控,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冲上去随后“扑通”一下跪在他的面前,我抓着他的双手不停地摇曳,大颗大颗的眼泪滚动在我的眼眶里,我不顾他的反应,又一头扎进他的怀抱,将头深埋在他的胸前,紧紧地拥住他,两个人顿时深陷到大沙发的一端。
    “亲爱的,亲爱的,没想到你还活着,这太好了,太好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告诉我,我是不是在做梦呢?我知道你不会死的,你绝不甘心撇下我去死的,可是,可是,你知道9,11后的那些日日夜夜我是怎么过来的吗……”
    我呜烟了,在无限委屈的辛酸中,我的泪早已流满了我的脸颊,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是他是他,我已经闻到了我那久违的、熟悉的男人的味道,我已经扎扎实实感到了他健硕的体魄带给我的特有的那种震撼力。
    我抽泣着,一个劲地抓住他不放,死死地抓住他不放,仿佛只要我稍稍一松手,他就会像无数次梦中的情景一样一溜烟似地消失的……
    他努力地让自己从深陷的沙发上站起来,我压迫着他,这让他的这一行动变得艰难,他突然地一用力,使得我的手松开了,他趁此很快地站立起来,抽身而出,留我独自扑在空荡的大沙发上低泣……
    之后发生的事情,都好像是梦中般恍惚了,他下楼叫来了酒店警卫,把我从他的房间里撵走了。
    我这个神经不正常的女人,我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疯了。我被赶出了古堡酒店,我的名字在电脑上已经被纳入了不受欢迎的住客,幽默吗?贝拉的古堡酒店却不能让一个名字叫贝拉的女人入住。
    凌晨时分,古堡酒店的车把我载往了机场,随后机场又有专人把我亲自送上了飞机。我第一次看见人们如此谨慎的微笑,他们对我微笑,这微笑是我这走南闯北的半生从来没有见过的,它充满着怜悯充满着设防,还充满着人类关注的意味——我头一遭感到了在高贵的人类眼睛下,我是异类的生物,一只狗吗?还是一只猫?对,应该是猫,女人不是被称为“毛茸茸”吗?但我不是可爱的猫,而是突然从哪儿冒出来的、有严重问题的“问题猫”。
    我的心中有呐喊,但我根本说不出来,我的法语太不流利了,能被大家听明白的英语也是口音重重,那么只剩我的母语在心中说了,母语在那一刻就如五星红旗在岁月里的飘扬,让我获得了安慰和尊严。
    我要说,我要大声说:不,我根本没有疯,我没有疯,我受不了你们的目光,我怎么会是一只被人俯视被人撵走的“问题猫”呢?我有尊严,我包里放着的AMERICAN EXPRESS的PLATINUM PLUS信用卡,还有,快打开你们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上www.google.com搜索一下“作家贝拉”的名字,或者参观一下我的www.beila.net网站,马上就知道我是谁了,总之,我肯定不是被人俯视的那只可怜的猫。
    但巴黎人冷漠的眼光里表明他们根本就不想平等地对待我?我被人撵走,那还算说得客气好听的,当然还可以说得更好听一点,为了我的人身安全考虑,我是享受了国家元首级的待遇被机场警卫员护送着离开的。这至少让我的虚荣性稍稍得到了一点满足,尽管我知道我几乎是等同于被遣送离境的。
    遣送离境?这让我气急败坏,在登上飞机的时候,不知怎的,我一下子回头想最后看看我神牵梦萦的巴黎贝拉酒店的方向在哪儿时,我竟然清晰地听到法语从我苍白的嘴唇里脱口而出,像母语那样的娴熟,用的是连环炮的语速。
    “我根本没有疯,我没有疯!只是我的爱人因为失忆不认识我了而已,你们知道我的爱人是谁吗?他就是我的华尔街准新郎啊!对,就是《9.11生死婚礼》里死去的格兰姆,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死,没有死,这是我天大的发现,他没有死,他遭到毁容和失忆了。别,别怪他无情无义,不,不要责备他那付冷漠的表情,这说明在他的生命里已经刻下了对我永恒的爱,这说明他有足够的定力抵抗美丽女人的进攻。不要怪他,千万不要!”
    等飞机开始起飞,我也稍稍安定了情绪,这才为刚才那幕情景大大地吃了一惊,我用手掩住口,眼睛盯定地睁得浑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虎胆了?我糟糕的法语怎么会突然溜得这么不打转?
    这真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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